湖南女子摆摊冲突案:法院判决为正当防卫“正名”,法律如何界定自卫与互殴?

——从一起摆摊纠纷看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与社会意义

一、案件背景:摆摊冲突引发“还手被拘”争议

2024年6月28日,湖南永州道县女子刘梦因在公园摆摊发放宣传单,与曾口头约定“互不摆摊”的彭伟、李静夫妇发生冲突。彭伟夫妇发现刘梦违约后,骑摩托车赶到现场,李静率先推搡并揪住刘梦头发,刘梦后退躲避时抓住对方头发试图挣脱,彭伟随后加入拖拽,甚至将刘梦拖行数米,直至群众劝阻才停手。三人均受轻微伤,刘梦报警后,当地公安局以“互殴”定性,对彭伟夫妇各拘留十日,刘梦因“还手”被拘留五日。

刘梦不服处罚,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,遂起诉公安机关。2025年7月17日,永州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对刘梦的行政处罚,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二审维持原判。这一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成为新修订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实施前的标志性案例。


二、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:为何认定正当防卫?

  1. 不法侵害的明确性
    法院指出,彭伟夫妇的行为构成“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”:李静率先推搡、抓发,彭伟后续拖拽,均属于主动攻击且手段过激。刘梦的反击发生在被揪发、拖行的紧急状态下,目的是摆脱控制而非主动攻击。
  2. 防卫行为的必要性
    根据《公安机关执行〈治安管理处罚法〉有关问题的解释(二)》,正当防卫需满足“制止违法侵害”且“未超必要限度”。刘梦仅以抓发反抗,未使用工具或造成对方严重伤害,符合适度防卫要求。
  3. 过错责任的划分
    法院强调,口头协议无强制约束力,不能成为彭伟夫妇暴力行为的正当理由。公安机关以“违反口头协议”认定刘梦有过错缺乏法律依据,而彭伟夫妇的过激行为直接导致冲突升级。
  4. 新法精神的体现
    2026年施行的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:“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,未超限度的不受处罚。”此案判决提前呼应了新法对自卫权的保护导向。

三、争议焦点:为何此前被认定为“互殴”?

公安机关最初将案件定性为“互殴”,源于实践中对“双方动手”情形的机械判断。部分执法人员倾向于“各打五十大板”的维稳思路,忽视防卫行为的被动性和紧迫性。

但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:

  • 区分防卫与斗殴:若一方先动手且手段过激,另一方还击应视为防卫;
  • 拒绝“唯结果论”:不能因双方均有损伤就简单认定为互殴。

此案中,刘梦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标准,法院的改判纠正了基层执法中的偏差。


四、社会意义:法律为正当防卫“撑腰”

  1. 明确公民自卫权边界
    法官在判决中强调,正当防卫需满足三条件:不法侵害正在进行、针对侵害者本人、未超必要限度。此案为类似冲突提供了司法参照,避免民众陷入“挨打不敢还手”的困境。
  2. 推动执法理念更新
    案件暴露部分公安机关对正当防卫认定僵化的问题。法院的判决要求执法者更关注冲突前因后果,而非简单归责。
  3. 弘扬“法不向不法让步”精神
    最高检指导案例(如陈某正当防卫案)曾指出,防卫行为若未明显超限,即使造成重大损害也不属过当。此案延续了这一司法导向,强化社会正气。

五、延伸思考:如何避免类似冲突?

  1. 规范摆摊管理
    类似纠纷多因摊位争夺引发。官方应加强市容规范,明确摊贩权益,避免“江湖规矩”替代法治(如网页4所述的无序竞争)。
  2. 强化普法宣传
    公众需了解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,如网页7所述:“防卫目的必须是制止侵害,而非报复。”
  3. 完善纠纷调解机制
    基层部门可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,防止琐事升级为暴力冲突。

结语

湖南永州这起案件,不仅还了刘梦公道,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。它标志着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认定的日趋精准,也为2026年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实施奠定了案例基础。正如判决书所言:“法律不会纵容暴力,但也不会苛责为自保而反击的普通人。”
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