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陕西电力市场的舞台上,一场围绕 4 分钱电价的 “战争” 正激烈上演,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央企与地方在电价调控上的深刻矛盾,以及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遭遇的困境。

一切源于华能旗下两家公司的电价调整举动。华能陕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,将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 8 月份的执行价格从 0.380 元 / 千瓦时陡然提高至 0.424 元 / 千瓦时,电价涨幅达 4.4 分钱。这一行为迅速引发轩然大波,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旋即发布通报,严厉指责两家公司 “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,谋取不当利益”“侵害电力用户合理权益,扰乱电力市场价格秩序” 。处罚决定随之而来,包括本次抬价不予受理、给予红牌警告、记入信用评价事项各扣 100 分、暂停华能售电公司后续年度交易资格直至整改完毕、暂停华能照金电厂上网电费结算直至整改完毕等,处罚之严厉,在电力市场监管中实属罕见。
这场 “4 分钱的电价战争”,导火索是陕西地方政府今年以来推行的降电价政策。陕西政策的核心策略在于压缩售电公司利润,以此实现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的目标。据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数据,今年 1-6 月,陕西零售市场整体批零价差为 0.0241 元 / 千瓦时,即售电公司卖给电力用户的零售电价,比其从电厂获得的批发电价高出 0.0241 元 / 千瓦时 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,7 月 17 日,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《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》,明确指出陕西电力市场存在批发零售价差较大的问题,并列举了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诱导用户签订高价合同、“居间商” 与售电公司合谋抬价分成、用电企业采购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高价合同等三类典型抬价行为 。仅仅半个月后,7 月 31 日,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 8-12 月电力市场分时交易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正式建立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,规定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 0.015 元 / 千瓦时的部分收益,需与服务的零售用户按 2:8 比例分享 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旨在促使售电公司 “回吐” 部分过高利润,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,进而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经济发展。
面对地方政府的降电价举措,部分批发企业采取了 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 的应对方式。华能陕西售电公司和发电厂的 “串谋” 行为便是典型。通过抬高批发侧电价,批零价差得以缩小,售电公司成功避免了与用电企业的二八分账,原本应分给用户的利润巧妙地转移到了发电厂。由于二者同属华能体系,最终实现了利润在集团内部的共享。从企业经营视角来看,华能的这一做法有其自身的利益考量。尽管华能国际 2025 年半年报显示,得益于燃料成本降低,公司火电板块税前利润同比增利人民币 35.60 亿元,整体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4.26% 。然而,繁荣表象之下,煤电业务仍存在结构性亏损,仅 “十四五” 期间,煤电供热板块就累计亏损超千亿元。此外,为适应新能源发展需求,煤电灵活性改造需要巨额资金投入,单位千瓦调峰容量成本约在 500 至 1500 元,且后期运维、煤耗等成本持续走高,成本疏导路径却并不明确,投资回报面临巨大不确定性。在这样的压力下,华能试图通过电价调整留取一定利润,以支撑亏损业务运转,似乎也有其无奈之处。
但华能的行为无疑触动了地方政府的政策底线。陕西作为煤炭大省,火电在电力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,尽管可再生能源装机不断增长,但目前参与市场交易机组中火电仍占六成以上,对电能量市场价格形成具有关键影响力 。地方政府期望通过控制火电企业电价,尤其是央企下属火电厂的价格,实现整体电价的稳定与下降,进而助力地方经济发展。华能发售电公司的 “串谋” 行为,使得政府降电价的政策目标落空,这是地方政府所不能容忍的。因此,陕西方面选择对华能子公司 “开刀”,通报批评电力央企,试图以此起到杀鸡儆猴的警示作用,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政策的权威性。
事实上,华能两家子公司的 “串谋” 涨价并非孤立事件。早在 2020 年至 2021 年,西部五省就曾进行煤电产能整合,其中陕西的煤电整合由大唐集团牵头,华能在陕西并非占据主导地位。由此推测,华能此次的行为或许只是电力央企在西部各省类似操作的冰山一角 。这一现象的根源,在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不彻底。电改旨在实现厂网分开、发售分离、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,但目前的市场现状却是大部分企业发售一体,发电央企既掌控发电业务,又涉足售电领域,这就导致了诸多弊端。一方面,发电央企可以利用自身优势,以低价批电给自己旗下的售电公司,将民营售电公司排除在优质资源之外;另一方面,当面临政策调控时,又可能通过高价批电给关联售电公司,阻碍市场价格合理传导,损害用户利益。在这种发售一体的模式下,电力央企旗下的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往往形成利益共同体,市场竞争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,民营售电公司生存艰难,市场主体培育受阻。
广东的情况同样凸显了这一问题。2024 年 11 月,广东省域内 11 家发电集团联合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,要求在 2025 年度以 “锁量锁价” 方式锁定更高比例的年度长协。民营售电公司对此表示强烈反对,认为这将严重束缚其在电力市场中的发展,增加亏损风险。尽管政府部门组织了各方沟通协商,但由于发电集团的强势地位,这一争议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。
陕西和广东的案例清晰地表明,电改的不彻底使得发售一体成为电力市场混乱的根源。若这一核心问题得不到解决,通过售电公司实现价格发现、成本降低、用户服务的电改初衷将难以实现,降电价服务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也将化为泡影。在这场央企与地方的 “电价之战” 中,没有真正的赢家,只有尽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,完善市场机制,平衡各方利益,才能打破僵局,构建一个健康、有序、高效的电力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