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一医院门诊收0.5元空调费引争议:合规还是变相收费?市监局称”市场调节价”引消费者质疑

事件背景:0.5元空调费引发网友吐槽

近日,海南某医院因向门诊患者收取每人0.5元的”中央空调费”被网友曝光,引发广泛争议。据网友发帖描述,其在就诊时发现缴费单上多了一项此前未见的费用,收费项目标注为”空调费”,金额为0.5元。该网友质疑:”看病本身已经花了钱,连吹空调也要额外收费?”

7月24日,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,自2023年年底搬迁至新大楼后,确实开始向每位门诊患者收取0.5元/人的空调费。医院解释,新大楼采用封闭式设计,无法像旧楼一样通过自然通风调节温度,必须依赖持续运行的新风系统维持室内空气流通和恒温环境。工作人员强调,此项收费”符合相关规定”,且仅针对门诊患者,住院部及其他区域不涉及此类费用。

然而,这一解释并未平息公众质疑。有网友认为:”0.5元虽不多,但医院本就是公共服务机构,连空调都要单独收费是否合理?”更有消费者提出:”如果收费合规,为何此前旧楼不需要患者分担通风成本?”

市监局回应:属于”市场调节价”,建议投诉平台反馈

针对医院”符合规定”的说法,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医院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。工作人员回应称,医院收取空调费属于”市场调节价范畴”,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直接行政管理权限内。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,医疗服务价格通常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,但空调费这类”附加服务费用”可能被归类为市场行为,具体需根据地方政策或医院公示的收费项目判定。

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异议,市监局建议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反映,并表示将视投诉情况决定是否介入调查。这一回应让部分消费者感到困惑:”如果空调费是医院自主定价,那是否意味着所有医院都能随意加收费用?公共服务领域的附加收费是否应有更明确的规范?”

争议焦点:医院收费是否合理?合规依据是什么?

此次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:医院收取空调费是否属于合理成本分摊?所谓”符合规定”的依据究竟是什么?

1. 医院方的解释:新大楼运营成本增加

涉事医院称,搬迁至新大楼后,因建筑结构改变(封闭式设计、依赖新风系统),维持室内空气质量的成本显著上升。工作人员表示,新风系统需要24小时运行以保证通风和恒温,电力消耗和维护费用较高,因此通过向每位门诊患者收取0.5元分摊成本。医院强调,住院部患者因住院周期长且费用已包含综合服务费,故不额外收取空调费;门诊患者流动性大,因此单独计费。

2. 公众质疑:公共服务属性与隐性收费

反对者认为,医院作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共场所,其运营成本(包括水电、设施维护等)本应纳入整体预算,而非通过向患者收取”空调费”等名目转嫁。有网友举例:”去商场、餐厅都要吹空调,但没人会单独收空调费,医院的公共服务属性决定了其不应将基础环境成本拆分收费。”此外,患者担忧此类收费可能成为变相涨价的开端:”今天收空调费,明天会不会收’照明费”座椅费’?”

3. 合规性存疑:地方政策与收费标准透明度

医院声称收费”符合相关规定”,但未明确说明具体依据哪一条法规或文件。记者查阅《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规定》发现,公立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,而”空调费”并未被列入常规收费项目目录。一名医疗行业业内人士透露,部分医院可能通过”延伸服务费””环境维护费”等名义收取附加费用,但这类收费通常需要向物价部门备案,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依据。

市监局将空调费归类为”市场调节价”的说法也引发争议。根据我国《价格法》,医疗服务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,仅少数特需服务(如高端病房、特需门诊)可由市场调节。门诊空调费是否属于”市场调节范畴”,需结合地方具体政策判断。若医院未提前公示收费依据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,此类收费可能涉嫌违规。

深层问题:公共服务领域的成本分摊边界在哪里?

此次事件折射出更广泛的公共讨论: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,公共服务机构如何平衡运营成本与患者负担?附加收费的边界应如何界定?

1. 公共服务机构的成本管理责任

医院作为非营利性机构,其运营成本(包括设施维护、能源消耗等)本应通过财政补贴、医保支付或合理诊疗费覆盖。若因硬件升级(如新大楼建设)导致成本增加,首先应通过优化管理(如节能改造)或申请财政支持解决,而非直接向患者转嫁。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指出:”患者支付挂号费、诊疗费后,已为医疗服务付费,基础环境条件(如通风、照明)应视为服务的一部分,而非额外收费项目。”

2. 收费透明化与公众参与

无论空调费是否合规,医院在实施新收费前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,明确公示收费依据、标准及用途,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。此次事件中,许多患者表示”此前从未听说门诊要收空调费”,反映出医院在收费透明度上的不足。市监局也应加强对医疗附加收费的监管,明确哪些费用属于政府定价范畴、哪些可市场调节,并及时向公众普及政策。

3. 监管部门的权责明确

市监局将空调费归类为”市场调节价”但建议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的做法,暴露出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模糊性。医疗收费涉及民生,需明确物价、卫健、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。例如,对于公立医院非诊疗类附加费用(如空调费、停车费),应由物价部门审核其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,并要求医院定期公开收支明细。

专家建议:完善制度,保障患者权益

针对此类争议,医疗行业专家提出以下建议:

  1. 明确收费目录:地方政府应细化医疗服务价格清单,将”空调费””环境维护费”等易引发争议的项目纳入监管范围,禁止公立医院随意增设名目收费。
  2. 强化成本公示:医院需公开新大楼运营成本明细(如新风系统电费、维护费),证明附加收费的必要性,并接受第三方审计。
  3. 优化财政补贴:对于因公共服务升级导致的合理成本增加,财政部门可通过专项补贴减轻患者负担,而非依赖市场化收费。
  4. 畅通投诉渠道:市场监管与卫健部门应联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,对患者反映的收费问题及时调查并公开结果,避免”一刀切”推诿至12315平台。

公共服务不应让患者”多花钱买基础服务”

0.5元的空调费看似微不足道,却触及了公共服务的核心原则——基础服务应包含在患者支付的合理费用中,而非通过拆分收费变相增加负担。无论是医院还是监管部门,都需以患者权益为核心,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,确保收费透明、合理、合规。此次事件也为其他地区敲响警钟:公共服务领域的每一项收费,都应经得起公众质疑与制度审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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